實施計畫
- 更新日期:112-09-21
- 發布單位:資訊技術服務中心
推動 ODF-CNS15251 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實施計畫
訂定目的:
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、載具多元化趨勢,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,推動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。希各界共同推動 ODF(Open Document Format) 文書格式,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,提升我國軟實力
訂定依據:
104年1月15日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第 35 次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
推動時間:
104年6月5日 (行政院於104年6月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頒)
開放性檔案格式定義:
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、載具多元化趨勢,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,推動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長久保存之開放性檔案格式。希各界共同推動 ODF(Open Document Format) 文書格式,並響應政府開放文件標準格式,提升我國軟實力
訂定依據:
104年1月15日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第 35 次會議紀錄臨時動議決議
推動時間:
104年6月5日 (行政院於104年6月5日以院授發資字第 1041500700 號函頒)
開放性檔案格式定義:
- ODF (Open Document Format) 開放文件格式
- PDF (Portable Document Format) 可攜式文件格式
- HTML (HyperText Markup Language) 超文件標示語言
推動原則:
- 推動 ODF-CNS15251 國家標準之文書格式。
- 循序漸進減低非 ODF-CNS15251 文書格式應用。
推動策略:
- 分階段推動,以完備 ODF-CNS15251 文書格式應用環境之採購、訓練、諮詢管道為優先。
- 以為民服務及跨機關資料交換之文件為優先。
- 可編輯的文件檔案,採用ODF-CNS15251之文書格式。
- 不可編輯的文件檔案,採用PDF之文書格式。
實施期程:
- 104年:各機關網站提供下載之可編輯文件應支援ODF-CNS15251文書格式。
- 105年:各機關系統間、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,以 ODF-CNS15251 文書格式為主。
- 106年:全面推動各機關使用可編輯 ODF-CNS15251 文書軟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