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訊機房服務
- 更新日期:112-08-25
- 發布單位:資訊技術服務中心
本中心於光復校區資訊館、陽明校區圖資大樓、博愛校區賢齊館分別設有直接維運的資訊機房。
資訊機房特色
- 為符合TIA-942 Tier3規範設計之機房。
- 提供資訊設備雙迴路電源插座,並具備不斷電系統及發電機,可於停電時進行接續提供電力,達到電力不中斷。
- 24小時空調,使機房溫濕度維持恆溫(24±2℃)恆濕(50±5℃)狀態。
- 機房環境監控系統監控機房基礎設施環境之狀態,監控項目為溫度、濕度、漏水偵測、發電機狀態、消防系統狀態、配電盤、UPS狀態、攝影機系統。
- 具備自動滅火系統,採取偵煙及偵溫雙偵測系統,遇火警時自動滅火。
- 具備門禁以及CCTV進行全年無休的監控。
- 機櫃為 19 吋標準42U機櫃,提供臨時螢幕、鍵盤及滑鼠使用。
實體主機管理服務
實體主機管理僅限於本校研究、教學與行政單位,依研究、教學、公務之需要申請,本服務提供電腦機房必要之空調、電力、消防、門禁與網路連線等。不提供備用主機、內容維護管理、作業系統更新、故障排除、資料備份、資安防護、資安事件等服務,申請單位需自行承擔系統維護及應用程式除錯等事項。
- 申請方式
- 申請流程:請填寫「機房設備進出申請單」,詳細記錄廠牌、型號、種類、設備維護人、IP 等,並經申請單位主管核章後,送資訊中心審核。
- 審核標準:本中心將依實際申請需求狀況(設備數量、規格、用電量等)進行評估是否提供實體主機存放管理;另若能以虛擬主機提供服務者,則不受理實體主機管理申請。
- 設備及人員進出機房程序
- 設備移入機房:
- 待資訊中心審核通過,再與申請人約定設備移入的時間。
- 緊急情況之設備進出,可免提前申請,但事後仍需補申請程序。
- 設備移出機房:
- 申請單位若無需繼續存放主機,可填寫「機房設備進出申請單」,以辦理設備移出。
- 若長時間未運作之設備,本中心得要求申請單位移出設備。
- 人員進出機房:
- 人員於進出機房時均須填寫「人員進出登記表」。
- 設備軟 (硬) 體異常修復流程:
- 設備軟 (硬) 體異常須由使用單位自行(或自行委任廠商)處理,人員或設備進出機房均依上述流程辦理。
- 其他:
- 使用單位所提供之資料若有異動,請主動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本中心承辦人員,若因資料有誤造成服務中斷等,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。
- 使用單位有其他需求請填寫「資訊服務申請單」,逕向中心提出申請。
- 本中心因停電維修、網路安全等需求,而須暫停或終止實體主機全部或部分服務時,將於三日前通知申請單位業務承辦人關閉實體主機,申請單位須無異議配合。
- 若因使用單位之託管設備管理不當或有不法情事,本中心有權中止設備託管服務。
- 設備使用須遵守「台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」中華民國法律及本中心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規定,若涉及法律責任,申請人及單位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- 設備移入機房: